中山: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思路与做法

2017-11-26 11:3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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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在十九大报告中,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,加快水污染防治,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,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,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。市水务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,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,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,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,全面推行河长制。

河长制起源于河涌水污染严重,污染的根子在陆地,污水治理难度极大、牵涉面极广,单靠某几个部门无法完成。江苏、浙江十年前试行河长制,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(部门领导不得任河长),卓有成效调动、协调各方力量,水陆同治,流域性系统性治水,成功治理河涌污染,中央在总结这两省成功经验基础上,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河长制,目的是用最有效的制度设计治理河涌污染。我市内河涌水污染形势严峻,根源是经济结构不合理,实施河长制,可以倒逼产业结构转型,淘汰落后产能,推动落后产能市场出清,从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推动经济转型升级,转向创新驱动。市水务局的主要思路和做法是:

一是“精准把脉”,建立河涌信息数据库。对全市1041条河涌的具体名录信息统计建册(包括起止地点、经纬度、河流长度、平均宽度及流经村居等),完成中山市河涌分布图绘制,并对全市所有河涌水质进行检测,摸清污染现状。

二是“查找病根”,摸清污染源分布情况。基本完成全市污染源(工业、生活、农业污染总量)的摸查工作,已将全市工业用水超0.5吨/天的5.96万户企业与58万户的居民用水户分解到277个行政村、全市生猪、禽畜等农业养殖情况分解到24个镇区,已完成全市河涌排污口的摸查工作。

三是“对症开方”,科学制定实施方案。印发了《中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》,并成立市级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。市设立总河长,由市委书记担任,设立副河长,由市长担任。24个镇区已印发镇级河长制实施方案、成立河长制办公室,并上报中山市市、镇两级总河长及西江中山段河长名单,公布了河长名单。同时,为完善监督检查制度,完成河长会议制度、信息共享制度、工作督察制度三项制度的编制,河长巡查、信息报送、考核问责和激励、工作验收等各项制度及需镇区出台的河长会议、河长巡查、工作督查三项制度正在编制中。

四是“按方抓药”,实施黑臭水体整治工程。治理水污染,改善水环境,关键措施是控源、截污。我市率先在东凤、阜沙片区开展黑臭水体整治项目,该项目计划铺设污水截污管总长540Km,除截污工程外,还有清淤工程、河面保洁工程、水质监测系统建设、面源污染治理、水系循环及补水工程、生态修复工程等内容。总投资估算为514093.20万元。目前,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。

市水务局将继续扎实开展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,争取在2017年年底,全市境内河涌全面建立河长制,构建市、镇街、村居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;实施除中心组团外镇区的水污染治理项目;到2020年年底,基本实现河畅、水清、堤固、岸绿、景美的目标,建设生产发展、生活富裕、生态良好的中山,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。

来源链接:省水利厅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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