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户用水须知
- 2017-11-26 11:16:00 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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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方便用户办理有关供用水业务,确保用户正常用水,创建良好的供用水环境,对用户在用水中涉及到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:
1、用水报装。用户申请用水,请携带准建证或房产证、身份证到一楼大厅用水报装窗口办理。
2、用水变更。用户变更户名请携带身份证、房产证原件、水费缴费册,变更用水性质请携带水费缴费册,到二楼营业所办理。
3、抄表时间。每月1日至8日对用户上月用水进行抄录。
4、缴交水费。水费抄录起至月底最后一天上午(法定假日除外)8:00-5:30,营业大厅提供收费服务,用户可持水费缴费册到营业大厅缴交水费。
5、用户每月应及时缴交水费,逾期按规定每日加收5‰违约金,没有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缴交水费的,可按照国家《城市供水条例》规定暂停供水。
6、联系方式
收费大厅电话:4437201
营业所电话:4430882
供水热线电话:4423339
五华县自来水总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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