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月调价通知

2017-11-29 22:02:00
原创
2645

华府办函〔2016232

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

调整县城和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费

价格实施方案的通知

 

相关镇人民政府,县府直属有关单位:

    《五华县调整县城和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费价格实施方案》已经20161122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127 

 

五华县调整县城和重点建制镇

污水处理费价格实施方案

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污水处理的管理,促进水污染防治,改善水环境质量,增强市民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意识,保障城镇供水、用水双方合法权益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。根据《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》、《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》、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实施污水处理费指导标准的通知》、《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》和《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知》(粤发改价格2015770号)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定义

污水处理费按污染者付费原则,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、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。

污水处理费计入城市供水价格,按城市供水范围,根据用户用量计量征收。

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,全额上缴地方国库,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,实行专款专用。

二、范围和对象

收费范围和对象包括县城规划区范围内(含重点建制镇华城、安流镇)所有自来水用户。

三、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

(一)县城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每吨:居民由原0.57元调整为0.85元,非居民由0.95元调整为1.20元。(具体见下表)

(二)重点建制镇华城镇、安流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参照县城收费标准执行。

1:县城污水处理收费标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单位:元/立方米

序号

用水类别

供水价格

污水处理

价费合计

备注

1

居民生活用水

1.73

0.85

2.58

 

2

工业用水

1.65

1.20

2.85

 

3

行政事业用水

2.15

1.20

3.35

 

4

经营服务行业用水

2.45

1.20

3.65

 

5

绿化环卫用水

1.60

0.85

2.45

 

6

特种行业用水

2.95 

1.20

4.15

 

四、污水处理收费的征收方式

(一)自来水总公司供水的,由自来水总水公司在收取水费时代征收。

(二)自备水源用水的,由县水务局在水资源费征收过程中确定并代收。

五、收费资金管理

污水处理费属于事业性收费收入,实行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,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、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,以及污水处理费的代征手续费支出,不得挪作他用。五华县自来水总公司和华城镇、安流镇供水站每月随水费代收代缴的污水处理费,以及县水务局直接收取的污水处理费,均应按月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局指定账户,并如实向当地排水主管部门申报售水量和代征的污水处理费数额。县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划拨给污水处理企业。

六、救济政策

对烈属、孤寡老人、五保户、低保户以及经有关部门认定并发证的特困户、特困职工家庭和敬老院、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,免收污水处理费。

七、本方案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。

八、本方案自201711日起实施。此前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收费政策如与本方案有抵触的,以本方案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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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送:县委办,县人大办,县政协办,县纪委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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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127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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